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人员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总表
三、2020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基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负责研究和制定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具体措施,执行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以政府的名义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援助;为家庭暴力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流落街头的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提供临时庇护和维护权益;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政府救助;对街头强讨恶要影响城市社会秩序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等职责。不仅承担县城区域内和全县各镇办的救助管理工作任务,同时还承担着全国返乡困难人员跨省接领、护送任务等社会公共管理性质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隶属于民政局,公益一类,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情况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现有编制3人,实际在编3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决算收入总计224.75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较上年决算207.81万元增加16.94万元,同比增加8.15% ,主要原因为财政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决算支出总计32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8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66.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7万元,合计较上年145.38万元上涨125.22%,主要原因为上年商品服务支出未结算跨到本年度结算和本年人员调整工资增加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61.1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66.29万元,合计较上年145.38万元上涨125.22%,主要原因为上年商品服务支出未结算跨到本年度结算和本年人员调整工资增加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无政府性基金决算。
(五)运行经费等事项的说明
2020年,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32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14万元。较2019年增加23.96万元,同比增加64.44%,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无政府采购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8.23万元,其中:救助车24.00万元,办公桌椅设备设施14.23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无“三公经费”预算,故无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0年部门决算表(见链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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