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8、其他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四、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二)、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及所辖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2、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位于随县唐县镇凤凰南路66号,下辖1所初中、7所小学、1个独立公办幼儿园及4个民办幼儿园。公办学校在职员工346人,退休人员269人。初中在校学生1633人,小学在校学生3138人,幼儿园在校人数1723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2020年决算收入总计589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3.8万元,事业收入123.94万元,其他收入192.15万元。与年初预算5167.98万元相比增加731.9万元,增加14.16%;与上年决算5645.56万元相比增加254.32万元,增加4.5%。主要是2020年人员经费有所增长。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2020年决算支出总计5899.88万元,其中:学前教育602.03万元,小学教育2809.66万元,初中教育2488.2万元。与年初预算5167.98万元相比增加731.9万元,增加14.16%;与上年决算5645.56万元相比增加254.32万元,增加4.5%。主要是2020年人员经费有所增长。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2020年财政拨款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49.52万元,公用经费421.28万元。在公用经费支出中:办公费59.54万元,印刷费8.99万元,手续费0.72万元,水费12.22万元,电费72.71万元,邮电费7.54万元,物业管理费24.65万元,差旅费13.95万元,维修(护)费36.48万元,培训费23.99万元,专用材料费20.74万元,工会经费57.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9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30.16万元。
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支出金额502.30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采购189.3万元,项目建设采购313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末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为1139.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06.2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47.88万元,较2020年初资产总额3365.58万元减少了2226.431万元,同比减少66.15%,减少主要原因年终结余资金指标减少。
8、其他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三、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认真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从评价情况来看,经费管理的进一步规范,要求各校在设备购置、日常维修等方面的落实,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随着各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积极为广大教师搭建学习平台,提供多种进修学习的机会,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获得不断提升。随着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阳光收费的不断推进,学校财务管理的不断规范,群众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20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管理相对到位,自评得分19分;资金管理,运行状态较好,自评得分40分,公用经费使用发挥了最大效益,自评得分39分。综合评价应得98分,结论为优秀。
3、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出更大
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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