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下属机构
三、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基本情况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说明
六、专用名词解释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0年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房产管理局是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部门,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三)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的管理和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四)负责全县房产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发展物业服务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下属机构
1、随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所
负责对房产开发、物业及中介服务市场等行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负责拟订全县房产行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对开发、房产中介服务等市场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的管理;负责房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房产市场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指导全县住房面积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房产物业服务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房产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企业的信用评价;负责物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业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负责物业保修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
2、随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和范围、审批程序以及准入公示制度;指导和督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和提档升级工作;负责管理国有直管公房;负责全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策性住房产权变更的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随县房产管理局行政编制为12名。设管理岗位7名,专技岗位5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决算收支基本情况
2020年决算收支为本级单位决算。
二、2020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财政拨款总收入98.32万元,同比上年上升73.77%,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上涨。2020年决算支出163.48万元,同比上年上升36.9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上涨。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包含:办公费2.44万元、差旅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1.32万元、工会经费1.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1万元。2020年度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决算所报项目均为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总额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78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减少19%,原因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
1.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72万元,同比下降19%,主要原因本年度公车维护减少。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随县房产局局共有车辆1台。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九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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