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随县高城镇财政所属于随县财政局垂直管理单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单位运行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人员构成
高城镇财政所编制人员为8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高城镇财政所主要工作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二)编制乡镇财政年度预算,并组织执行,搞好部门决算编报工作;
(三)加强惠农政策宣传,及时发放惠农补贴资金;
(四)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加强农村“三资”监管;
(七)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高城镇财政所上年无结余,本年收入合计1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5万元。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25万元,公用经费18.25万元)。本年度无结余。
(二)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一般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包括两方面: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42.25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18.25万元。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度草店镇财政所无超过100万的政府采购项目。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上年下降1.1%,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单位公车一辆,全年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比无增长还略有下降1.9%。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草店镇财政所固定资产原值182.5万元。
(六)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0万元。相关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着节约原则,本单位从严控制经费支出,没有出现超支现象,保障了本单位业务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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