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草店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草店镇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草店镇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县草店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负责草店镇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工作,圆满完成草店镇政府、财政各项收支任务。
2、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负责草店镇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村级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
4、负责各项强农惠农、民生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监管工作;
5、负责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涉农收费的监管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监管工作。
6、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监管工作;
7、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镇政府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随县草店镇财政所隶属于随县财政局,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2.人员构成:随县草店镇财政所编制数8名,实有在编人数6名,三支一扶1名,退休人员5名,公车实有1辆。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08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09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草店镇财政所2021年度上年无结余,本年收入和支出均为15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均为151.46万元。与2020年决算相比,收入和支出均增加4.48万元,增幅为3.04%,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及其他人员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1.4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48万元,增幅为3.04%,主要原因为:新招录人员及其他人员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51.4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1.4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支出增加4.48万元,增幅为3.04%,主要原因为:新招录人员及其他人员变动。其中基本支出为151.4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1.4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8万元,增幅3.04%。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及其他人员变动。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46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4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及其他人员变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8万元,增幅为3.04%。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及其他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46元,占100%。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9.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预算的15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年久,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新的公车。
(2)公务用车运行费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6%,比年初预算增加0.94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次数减少,主要用于车子维修和加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比年初预算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交流及工作检查。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及同级,主要是下乡工作、工作交流学习,工程进度查看验收等工作。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8批,165人次(不含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为19.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21万元,增长60.08%。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下乡服务及县局办事;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无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六部分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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