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四)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9年10月,经随县编办“随县编发[2009]4号”文件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工作是: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与监测,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卫生和宣传与健康教育,卫生人员培训指导、防疫国际合作项目实施等,本单位一直按照财政工作宗旨有序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各项业务,保证财政资金监管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批复编制45人,实际用编36人,临时聘用人员8人,临时聘请后勤人员2人,借用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决算数为3874.88万元,较上年增加739.95万元,增加19.1%,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有新招考人员,人员经费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出决算数为3874.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739.95万元,增加19.1%,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有新招考人员,人员经费增多。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7.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3.15万元,增加43.27%,原因是2022年是疫情防控攻坚之年,疫情多,现场流调多,公务用车使用增多,全县接种率要达到92%以上,继续加大新冠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疫苗配送次数变多,冷链车使用增多。
1、因公出国(境)支出为零,与上年持平。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共接待19批,340人,较上年减少0.09万元,减少3.18%,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政策规定,严格此项费用的支出,支出减少。
3、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数为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3.24万元,增加72.81%,原因是2022年是疫情防控攻坚之年,疫情多,现场流调多,公务用车使用增多,全县接种率要达到92%以上,继续加大新冠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疫苗配送次数变多,冷链车使用增多。
(四)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49.51万元,其中办公费0.67万元,印刷费2.97万元,手续费0.49万元,水费1.6万元,邮电费0.19万元,物业管理费8.52万元,差旅费0.06万元,维修(护)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2.83万元,专用材料费1949.88万元,劳务费0.77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26.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8.5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4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底资产合计6803.49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为3381.6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911.0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29.39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0.66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0.66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分别为2台疫苗运输冷链车,2台卫生应急公务用车。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此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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