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妇女联合会2020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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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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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能

三、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1、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6、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五、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县随县妇女联合会是县委所属的群团部门,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内设机构

随县妇女联合会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妇女发展部(家庭儿童权益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随县妇女联合会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名,实有5人;核定工勤人员“以钱养事”经费指标1名,实有1人。

二、部门职能

(一)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自身进步与发展。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全面提高素质,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自身进步与发展,努力实现男女平等。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五)巩固和扩大全县各界妇女的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友谊,积极发展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向外界宣传随县,为随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1、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随县妇女联合会机关单位实行综合预决算。

(1)收入决算总计152.6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8.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97万元。

(2)支出决算总计152.62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支出服务145.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46万元。

2、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随县妇女联合会机关单位收入决算总计114.0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4.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14.06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支出服务114.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0年与2019年收入相比,总计增加38.56万元,增幅33.8%。2020年与2019年支出相比,总计增加38.56万元,增幅33.8%。

3、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77.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8.03万元。

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77.13万元;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8.03万元。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0年随县妇女联合会无政府采购项目。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预算绩效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规范支出,达到机关预期效益。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9万元。比上年0.4万元增加0.19万元,增幅47.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与2019年均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车改革后,县妇联未购置及保有公务用车,费用均为0;公务接待费,2020年为0.22万元,比2019年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增加0.19万元,增幅47.5%。增加原因为,公务接待正常开支略有增加,从而使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略有增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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