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2、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3、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县委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5、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6、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委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随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随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县办文〔2019〕19号)的精神,设置中共随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股、巡察和督办股。行政编制5人,目前在职行政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县委巡察办收入总额29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91.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8.15万元。本年支出总额2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38万元。
县委巡察办2020年独立建账,无2019年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本年收入合计191.0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4.57万元,其他收入36.4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本年支出合计2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62.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5.8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5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6.0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85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6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1.19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用经费支出7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县委巡察办无政府采购项目。
十、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2020年县委巡察办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县委巡察办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0年下半年独立建账,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奖励资金等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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