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草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8-10-09
  • 【字体:    

 

  随县草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目 录

一、草店镇概况

二、部门决算说明

三、部门决算表

四、名词解释

  一、草店镇概况

草店镇辖版图面积302平方公里,实有耕地3.66万亩,总人口3.2万人,辖14个村,一个居委会。全镇现有财政供养人员68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61人,其中在职35人,退休26人;财政补助开支人数7人。

  二、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农场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决算情况

1.部门决算执行情况说明2017年草店镇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总额为554.1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635.64万元。

2.2017年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540.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5.17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