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政府决算报告
第二部分:2017年度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7年政府决算公开报表
表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表6: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表7: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表9: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表10: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表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13: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表1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关于随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算和2018年元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31日在随县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胡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随县2017年度财政结算和2018年元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8月,省下达了随县2017年度财政结算,与2017年12月26日在县三届人大2次会议上的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数据有部分出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7年全县公共预算收入省决算为510823万元,比原报告446513万元增6431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0099万元,与原报告增7755万元,主要是12月份征收所致;上级补助收入321127万元,比原报告285910万元增35217万元,主要是12月份上级转移支付增加所致;债券转贷收入22150万元,比原报告25282万元少313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结算不含县城投公司归还的3132万元所致;调入资金67767万元,比原报告43297万元增24470万元,主要是省结算调增所致。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年度计划82714万元的96.8%,未完成年度计划的主要原因是石材产业停产、建筑安装业和供电公司等重点企业减收,导致国税部门完成数只占年度计划25598万元的86.2%所致。
(二)支出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省结算为510795万元,比原报告437620万元增支7317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459813万元,比原报告410213万元增49600万元,主要原因是12月份本级按时间进度正常支出和当月上级转移支付增收增支所致。其中:12月份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支8558万元,一般转移支付增支16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省财政下达我县财政结算收入总计510823万元,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收入800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112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215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80万元;调入资金67767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0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813万元、上解省财政支出1669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资金1119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9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8万。
二、2018年元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元至6月,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002万元,可比增收4909万元,可比增长13.2%,占年度任务70965万元的59.2%。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4032万元,同比增收1166万元,占年度任务24265万元的57.8%;地税部门完成15793万元,同比增收2018万元,增长14.6%,占年度任务28400万元的55.6%;财政部门完成12177万元,可比增收1725万元,可比增长16.5%,占年度任务18300万元的66.5%。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元至6月,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57980万元(含中央、省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占年度预算394596万元的65.4%。分项目支出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2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3%;
(2)国防支出1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1.5%;
(3)公共安全支出465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8.7%;
(4)教育支出3380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7.3%;
(5)科学技术支出40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9.6%;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7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
(8)医疗卫生支出3454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0.1%;
(9)节能环保支出230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9.1%;
(10)城乡社区支出217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8.3%;
(11)农林水支出5367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2%;
(12)交通运输支出1667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1.7%;
(13)资源勘探电子信息等支出42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4.3%;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0.6%;
(15)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81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5%;
(16)住房保障支出968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4.3%;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72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
(18)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65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5%,主要是用于上交省政府债券利息;
(19)其他支出3720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的62%,主要是非税收入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6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589万元,占年初预算17815万元的70.6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979万元;污水处理费71万元;城市建设配套费191万元;省级补助收入434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彩票公益金、车辆通行费等)。
政府性基金支出10376万元,占年初预算17815万元的 58.2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853万元;污水处理费21万元;城市建设配套费 61万元;省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3441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小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公益性事业建设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6月,社保基金收入完成68286万元,占年度预算146182的46.71%。社保基金总支出74239万元 ,占年度预算132724的55.93 %。社保基金收支分项完成情况为:
收入情况: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07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完成115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完成1381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24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235万,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9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5万。
支出情况: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477 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1240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835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89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5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6月,实际征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万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万元。
三、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今年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状况良好,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财政收入稳中向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综合运用税收、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为随县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本级财政收入总量持续增长,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克服经济持续下行、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石材税收乏力等不利因素,努力挖潜增收,确保应收尽收。今年上半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002万元,剔除同期虚增非税收入后,可比增收4909万元,可比增长13.2%,占年度任务70965万元的59.2%,超时序进度9.2个百分点,税收占比为68.8%,同比提高11.1个百分点,财税收入增速和质量稳步提高。
(二)支出结构调整优化,民生保障稳步提升。以“保障运转、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和出发点,推动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把财力向保基本、保民生方向倾斜。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实行全口径财政预算,加大保障力度,坚持有保有压,保障民生政策落实。2018年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挤出财力“保吃饭、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继续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城乡医保财政补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二是搞好民生保障。今年上半年,筹措资金7.97亿元保障民生待遇落实。其中:各类社会保障资金支出7.42亿元,重点保障了城乡养老、城乡医疗、社会救助支出等。三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通过“一折通”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国家惠农资金8951万元,全县17.39万农户受益。四是支持精准扶贫。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扶贫资金拨付,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着力推动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落地落实。今年上半年,共统筹整合精准扶贫资金2.63亿元,主要投向产业扶贫、危改搬迁、助学扶智、医疗救助、政策兜底、金融信贷、改善基建、土地整治等领域,打通了精准扶贫“滴灌”通道。
(三)财政改革纵深推进,财政管理持续规范。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为出发点,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财政制度体系, 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明确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完善了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和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强化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加大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工作力度,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提高了预算透明度。二是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部署,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启动试编政府和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为后期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三是规范债务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防范财政运行风险。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系统基础数据报送管理,提高基础数据报送质量和效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态势良好,但仍然面临着诸多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下半年收入压力增大。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坚定不移,持续压缩收入空间,增值税率下调,企业规模纳税人额度上调,取消或暂停了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入增长速度将进一步放缓,完成全年收入目标难度加大。二是财源培植问题突出。在存量财源培植方面,因省财政厅取消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我县产业发展资金也于2017年6月暂停执行,县政府入股的市金控集团对全县企业发展支持有限,财政对存量财源培植直接扶持措施已经取消,金融机构除县农村商业银行有一定额度的自主审批权,其余均要报市、省审批,全县中小企业因规模、管理、抵押等多种因素制约,取得金融机构的直接支持困难重重;支柱产业石材加工受环保督察影响,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其财源缺口没有替代财源有效予以弥补;招商引资企业受建设生产周期影响,短时间内难以形成新兴财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新形成的偶然性、一次性收入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过分依赖单一税种,抗风险能力弱,发展后劲不足。三是刚性增支压力凸显。2018年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标准,推进基本工资改革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保障民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刚性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五项奖励工资有硬缺口,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四是财政运行风险加剧。今年随县转贷省级新增债券2.86亿元,加上前几年转贷的债券资金25.86亿元,仅今年需要偿还的利息就高达0.9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包袱更加沉重。总的来说,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形势严峻,必须进一步加强预算统筹,严格预算执行,化解财政风险,确保2018年财政预算圆满完成。
四、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8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财源建设,做大做强财政蛋糕。继续加大落实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力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建立完善财政金融协调联动机制,继续运用续贷周转金、产业基金、“政银集合贷”等财政金融手段,引导撬动民间资本,努力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培植财源力度,建立健全县域税源管理机制,稳定现有税源,严格税收征管;培植新兴税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项目建设力度,力争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打造主力税源,加强帮扶服务,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发展后劲,提高税收增量。
(二)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民生。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全口径大统筹,切实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将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提高项目资金的配置效益,并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项目支出动态调整机制和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按照“保吃饭、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发展思路,集中财力继续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落实;重点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惠农政策等投入;重点保障县定重大项目支出,对精准扶贫、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人才工程、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重大发展战略全力保障;全力支持精准扶贫,落实各项扶贫投入政策,努力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围绕确责、明责、追责、问责,对惠农补贴、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资金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二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预算执行事中控制,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运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体系,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努力拓展管理范围,实现重点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并不断向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拓展,实行绩效评价报告,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四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甄别各类债务,严控债务规模,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分类施策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财政自身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把作风建设做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转变干部作风、提振队伍士气上出实招、促实效。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坚持定期集中学习,每月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活动,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各级党组织工作要求及相关业务知识;坚持开展廉政教育,采取学习通报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政策制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受到教育,在灵魂深处受到震动。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组织架构,按照规定开展组织生活,提高全县财政系统党建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建立“惩防体系”,落实“一岗双责”,营造清廉务实的工作氛围。三是开展明察暗访。成立作风整顿办公室,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加大暗访力度,真正查实问题。邀请县纪委对干部遵规守纪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迟到早退、吃拿卡要、服务不优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过明察暗访倒逼作风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履职尽责,实现作风转变。四是强化督办考核。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系列考核办法进行督办考核,考核情况一月一公布,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且与奖励工资严格挂钩。对“作风建设年”活动期间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现象,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以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面打好财政六大攻坚战,奋力建设“五个随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7年底省财政厅下达随县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168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060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6269万元。县本级债务控制在限额之内。
本级汇总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随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920.12万元,相比去年同期781.39增加25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5.20万元,对比2016年减少12.38万元,主要涉及县人大大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支出5.2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6.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22.19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加91.53万元,主要是公安新购置执勤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64.63万元,对比2016年增加206.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平台及其他保留应急车辆单位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用428.10万元,对比2016年减少3.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化。
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随县对开展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的范围和模式作出明确部署,确定重点工作领域,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绩效评价采取单位自评与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绩效评价报告与绩效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元化的绩效评价模式。开展部门自评,对所有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财政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涉及项目资金29080.96万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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