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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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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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土地、矿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 、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交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报告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等。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地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各类专项规划。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九)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竣工核实。

(十一)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科技发展工作。

(十六)承担县相关议事机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在资源提供科学指引。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办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隶属于县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全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19个国土所,一个开发区分局和12个直属单位,全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共149人,国土分流人员55人。局本级行政编定编人数10人。实有在职行政编人员8人,工勤编制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3名。

第二部分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2022年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收入数为945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206.2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33万元,事业收入613万元,其他收入5113.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88.87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14936.15万元减少5481.02万元,减少比例36.7%。主要是减少了随县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区充勘查项目收入。

2022年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预算收入合计364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66万元,其他收入3173.96万元,上年结转273.50万元。比上年7503.26万元减少3858.14万元,减少比例51.42%。主要是减少了随县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区充勘查项目收入。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收入数为945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206.2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33万元,事业收入613万元,其他收入5113.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88.87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14936.15万元减少5481.02万元,减少比例36.7%。主要是减少了随县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区充勘查项目收入。

2022年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预算收入合计364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66万元,其他收入3173.96万元,上年结转273.50万元。比上年7503.26万元减少3858.14万元,减少比例51.42%。主要是减少了随县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区充勘查项目收入。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系统汇总支出预算合计9455.13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970.2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31.41%;商品和服务支出2239.4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23.69%;本级支出项目4231.9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44.7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0.15%。按支出功能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4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21.3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225.6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76.4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2.22%。比上年度预算支出总额14936.15万元减少5481.02万元,减少比例36.7%。主要是减少了随县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区充勘查项目支出。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预算合计3645.12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85.0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56%;商品和服务支出286.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7.85%;本级支出项目2973.9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81.59%。按支出功能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35.1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94.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5.76%。较上年度预算支出总额7503.26万元减少3858.14万元,减少比例51.42%。主要是减少了随县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区充勘查项目支出。


(四)202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度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机关运行费用12.6万元。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0.3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招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0.2万元,福利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0.1万元,税金及附加0.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3万元。较上年8.4万元增加了4.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022年度国土系统除局本级外,剩余预算单位无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由各预算单位在其他资金列支。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系统政府采购金额3903.45万元。其中服务类3536.96万元,货物类366.49万元。比去年总计8667.69万元减少4764.24万元,减少比例54.97%,减少主要原因是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减少。

2022年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政府采购金额为3205.96万元。其中服务类3181.96万元,货物类24万元,比上年6877.3万元减少3671.34万元,减少比例53.38%。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减少。

(六)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系统汇总财政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合计220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3.49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2663.81万元减少457.52万元,减少比例17.18%,主要是2022年度人员经费减少。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财政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合计197.66万元,其中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7.66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199.11万元减少1.45万元,减少比例0.07%,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经费减少。

(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全系统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19.6万元,比去年的93.7万元减少74.1万元,减少比例79.08%。其中: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去年公务接待预算11.6万元减少10.6万元,减少比例91.3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万元,比上年73.8万元减少55.2万元,减少比例74.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国土系统下属二级单位、各国土所无一般公共“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列支由各预算单位其他资金列支,故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中无显示,因此造成减少比例过大。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万元。比上年2.9万元减少1.3万元,减少比例44.82%。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中公务接待1万元,比上年1.9万元减少0.9万元,减少比例47.37%,减少原因是因疫情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比上年1万元减少0.4万元,减少比例40%,减少原因是因疫情压缩公务用车保养维护费开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无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年初,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汇总固定资产总额6106.36万元,其中房屋购置物面积24955.02平方米价值4416.75万元,公务用车35辆原值460.42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在建工程无。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固定资产总额为3662.90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面积7791.67平方米原值2969.14万元,无形资产为0(原值为3.1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无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比去年减少5.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22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为:严格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提高自然资源开发水平、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实施全域生态保护修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守好鄂北生态屏障;健全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发展绿色矿业经济;促进基础测绘全面升级,有力支撑城市发展;利用新一代信息建设,赋能自然资源治理;加快管理服务改革创新,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年度目标为: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推进村庄规划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优化项目规划审批服务;强化项目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加强用地保障制度创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持续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多措并举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加强矿产地质灾害治理。

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随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是: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风险要素信息,收集获取孕灾地质条件、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年度地质灾害灾情、综合减灾能力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已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相关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成果,根据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和各类承载体信息现状,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工作,并开展多尺度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制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客观认识全县地质灾害风险水平,科学预判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全县地灾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查明工作区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及基本特征、地质灾害承灾体分布特征及危害程度,进行地质灾害易发性、易损性、危险性及风险评价与区划,提出综合防治措施建议,为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风险管理提供依据。综合评价区域防灾和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演练覆盖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时效指标按时编制并启动2022年度实施方案,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成本指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投资,指标值210万元,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较过去五年,指标值提高;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社会效益指标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指标值提高,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指标值良好,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可持续影响指标尽可能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指标值人员伤亡降低,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指标值≥90%,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

(二)随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建立随县空间规划体系,适应实施新时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及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促进县高质量发展。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到2022年底,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及“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形成正式方案。建立随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适应实施新时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数据库建设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正式方案。质量指标成果整理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正式方案。时效指标按照预定进度完成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正式方案。成本指标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正式方案。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工作需要,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1〕52号)。社会效益指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1〕52号)。环境效益指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自然资源,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1〕52号)。可持续影响指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1〕52号)。

(三)随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

1、项目内容:根据国务院和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三调”)工作通知,全面完成随县三调工作。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系统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基础数据,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整体提升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等工作的需要。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根据调查范围,指标值100%。质量指标全县三调成果数据库建设和应用通过各级验收,指标值10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是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和重要支撑,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指标值100%。社会效益指标实现尽心尽力维护群众的重要举措,重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根据国务院和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三调”)工作通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县土地调查的通知》(随县政发〔2018〕4号)精神。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预算单位按照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收到的具有特定用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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