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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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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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人员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本级)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本级)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本级)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本级)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本级)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本级)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1(本级)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级)

九、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本级)

十、2023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本级)

十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汇总)

十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汇总)

十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汇总)

十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汇总)

十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汇总)

十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汇总)

十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1(汇总)

十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汇总)

十九、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汇总)

二十、2023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汇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随县民政局作为随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股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村级以上行政区域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等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民政局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2.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随县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基本情况

内设六个科室:(一)办公室。(二)政工和规划财务股。(三)社会组织管理股(慈善事业促进股和社会工作股)(对外使用“随县社会组织管理局”名称)。(四)基层政权建设股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五)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六)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股。下辖随县社会福利院(随县光荣院,城市福利院)、随县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随县民政执法大队、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随县殡仪馆6个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情况

县民政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实际在编10人,退休3人。下辖6个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51人,实际在职26人,退休18人.

第二部分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随县民政系统(含六个二级单位:县福利院、县低保办、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县民政执法大队)预算收入总计6173.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15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126.1万元,同比增加489.2%,主要原因为2023年预算项目增加,人员绩效预算经费增加。

2023年,随县民政局机关预算收入总计5851.32万元,较上年增加5136.24万元,同比增加718.27%,主要原因为人员绩效预算经费增加,预算项目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随县民政系统(含六个二级单位:县福利院、县低保办、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县民政执法大队)预算支出总计6173.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3.5万元,比上年增加5055.64万元。项目支出5388万元,比上年增加5108万元。2023年随县民政局系统支出预算总额较上年增加5126.1万元,同比增加489.2%,主要原因为人员绩效预算经费增加,预算项目增加。

2023年,随县民政局机关预算支出总计5851.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3.13万元,比上年增加5118.05万元。按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445.13万元,项目支出5388万元,2023年随州市民政局机关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5136.24万元,同比增加718.27%,主要原因为人员绩效预算经费增加,预算项目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随县民政系统(含六个二级单位:县福利院、县低保办、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县民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6155.56万元,比上年支出多5120.7万元,同比增加494.82%,主要原因为人员绩效预算经费增加,预算项目增加。

2023年,随县民政局机关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5851.32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5136.24万元,同比增加718.27%,主要原因为人员绩效预算经费增加,预算项目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随县民政局机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事项的说明

2023年,随县民政系统(含六个二级单位:县福利院、县低保办、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县民政执法大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5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5.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2.15万元。项目支出5388万元,较2022年增加5400.7万元,同比增加715.46%,主要原因为人员绩效预算经费增加,预算项目增加。

2023年,随县民政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6.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84万元。较2022年增加28.24万元,同比增加6.49%,主要原因为人员绩效预算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随县民政局无政府采购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7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2023年随县民政局预算项目绩效申报有6个项目,金额5388万元,其中:社会救助中心及农村福利院运转经费160万元,民政事业费本级配套经费140万元,社会救助县级配套资金3200万元,高龄津贴专项经费75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1123万元,婚姻登记工作经费15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三公”经费随县民政系统(含六个二级单位:县福利院、县低保办、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县民政执法大队)支出预算为3.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公务接待费支出2.03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取消。

2023年度“三公”经费随县民政局机关支出预算为1.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与上年持平。

随县民政系统公用接待费支出较上年1.03万元增加2.7万元,主要为根据2023年工作实际及经费定额比例测算。

随县民政局机关公用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零,与去年持平。

第三部分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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