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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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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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规章政策,按照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建立覆盖全县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根据上级拟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企业职工养老基本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二)完成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17人,实有在编人数16人;聘用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收入预算总额335.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97.08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266.81万元减少54.85万元,减幅35%。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减少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项目经费138万元,为代发军转干及离休人员生活补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支出预算总额197.08万元,支出预算来源按资金性质分为:经费拨款(补助)197.08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266.81万元减少69.73万元,减幅35%。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减少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项目经费138万元,为代发军转干及离休人员生活补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7.0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08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1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固定资产原值32.0664万元,其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190205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2.876195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三公”经费年初经费拨款(补助)预算安排0.3万元。

1、公务接待费0.3万元,同上年增加0.1万元,同比上年0.2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

2、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

4、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财政事务(20106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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