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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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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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行使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划定职能;管理新、扩、改建项目绿地面积、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核准;负责临时占用绿地、移植修剪砍伐树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公园、游园、广场、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负责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和诚信行为动态监管体制,负责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认定、公开、评价和使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园林城市”组织申报和“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的检查、评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工程技术科、绿化养护科,共有事业编制7名,现有在编人员5名。

第二部分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64.6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64.6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64.62万元,支出预算来源按资金性质分为:经费拨款(补助)64.6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9.2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21.02万元、津贴补贴4.32万元、绩效工资11.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6万元,住房公积金5.0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期间的经费支出:办公费:1.6万元、水电费0.4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4.6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城乡社区支出64.62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9.2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推进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机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相关人员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精神,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要求,我单位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是,实行集中采购和自行的分散采购二种。

三、政府采购内容除每年市政府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外,还包括机动车集中定点保险、集中定点加油、集中定点维修,公务用纸、印刷等。

四、本单位购置大的设备需纳入年度预算内,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申请政府采购资金或安排自筹资金,按预算计划组织实施。

五、由采购组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财务部负责监督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为公务接待费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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