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财政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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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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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特殊教育学校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录内容

一、随县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编制情况

二、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支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随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政务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四、名词解释

内容部分:

一、随县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随县特殊教育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对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康复洲练、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教育等。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

(二)部门预算构成

随县特殊教育学校位于随县县城以南厥水河西岸1.5公里处,2012春开始筹建,占地44.2亩,学校有教学楼一幢,学生宿舍11(砖木结构),学生食堂和办公康复楼各一幢。

随县特殊教育学校单位构成情况:是独立法人单位,无下设机构,属随县教育局直管部门,预算包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安保经费。学校于20149月开办设班,艰难地走过了八年历程,学校现有九个年级四个混编培智班, 在校在籍学生数90名。教师在编人员10人(含借用2人),聘请人员6人。

学校机构设置:学校属县直管学校,无下设单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下设教务处2人,总务处1人,财务处2人,校办公室1人,政教处1人。

(三)人员编制情况

随县特殊教育学校有事业编制10名,现实有在编财政预算人员8人(另借用2人原单位预算)。

二、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支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特殊教育学校收支总预算为15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49万元,含安保资金3万元。比2021年收支总预算136.34万元增加了20.15万元,较上年变化比例增加14.8%,主要原因是由于编制人员到位,学生招收比以前多了36,公用经费多21.6万。

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56.49万元。

按资金性质分为公用经费54万元,人员经费99.49万元,安保费3万元。

按功能分类的经济分类分别为公用经费类为: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4.80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人员经费类为: 基本工资为45.08万元,津贴补贴6.26万元,绩效工资19.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6万元,住房公积金9.73万元。安保项目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5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49万元,含安保资金3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56.49万元。

按资金性质分为公用经费54万元,人员经费99.49万元,安保费3万元。

按功能分类的经济分类分别为公用经费类为: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4.80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人员经费类为: 基本工资为45.08万元,津贴补贴6.26万元,绩效工资19.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6万元,住房公积金9.73万元。安保项目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特殊教育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49万元,含安保资金3万元。比2021年收支总预算136.34万元增加了20.15万元,增加14.8%,主要原因是由于编制人员到位,学生招收比以前多了36,公用经费多21.6万。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类为: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4.80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人员经费类为: 基本工资为45.08万元,津贴补贴6.26万元,绩效工资19.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6万元,住房公积金9.73万元。安保项目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49万元,其中99.49万元用于教师工资发放,54.00万元用于日常运转,3万元用安保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49万元,其中99.49万元用于教师工资发放,54万元用于日常运转,3万元用安保开支。比2021年收支总预算136.34万元增加了20.15万元,增加14.8%,主要原因是由于编制人员到位,学生招收比以前多了36,公用经费多21.6万,该经费用于公用经费及学生送教。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校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5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2022年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5万元,份额比例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工程预算1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三项合计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15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本年预算均用于学校正常开支。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我校固定资产总额254.01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44.84万元,通用设备43.71万元,专用设备19.57万元,桌椅等装具42.71万元,图书3.18万元。

单位流动资产情况:货币资金为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0元、应收票据为0元、应收账款为0元、预付款项为0元、应收利息为0元、应收股利为0元、其他应收款为0元、存货为0元。较上年增加金额0元,较上年增加比例0%,原因是单位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开支为报账制,基本无流动资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校项目投入是安保人员支出3万元,90名学生公用经费54(含送教上门44),人员经费99.49,均已严格按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服务于相关项目。

项目支出表中每个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及相关依据进行说明: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县教育局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进行单位绩效管理。具体分预算管理情况、经费管理情况、使用绩效情况进行管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为空表,2022年我校本年无政府基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均为零,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比例增加2%,主要原因是于接待县外部分来访单位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次,因公出国()费用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加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及因公出国(境)。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及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及人数0

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减少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为0及保有量为0


















随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政务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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