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2年度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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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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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及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5、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7、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为参保人员服务,确保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变化和缴费基数变更等业务;负责个人账户的建立、合并、中断、恢复、终止,视同缴费年限的核定和记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核定与计发,进行待遇支付月度结算,编制月度支付计划,进行资金申请,实施社会化发放,组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待遇调整,并对退休待遇异议进行核查与重新计发。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信息的记录和核对、个人权益记录、记息,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资金的录入与划转等工作。

(二)完成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隶属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事业二级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待遇审核科、待遇发放科、稽核科、基金财务科。单位编制12人。现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编10人,借用1人,以钱养事人员2人,军转安置人员2人,聘用人员1人。

二、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批复年初预算收入20418.3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补助)20418.32万元。本年财政批复年初预算支出2041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3.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卡制卡费用25万;养老保险改革工作经费(含全民参保工作经费)30万;项目支出20250万元,主要用于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配套资金。较上年度增加2025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缺口资金纳入经费预算。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及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情况

2022年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底,我单位共有固定资产15.8万元。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动。

3、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113.32万元,社会保障卡制卡费用25万,养老保险改革工作经费(含全民参保工作经费)30万,项目支出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配套资金2025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025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缺口资金纳入经费预算。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7档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年未预算相关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7档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年未预算相关经费。

6、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共编制4个项目绩效目标,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项目支出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政务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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