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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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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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和系统汇总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15年3月在原随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的基础上转型成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随县卫生健康局。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着全县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学校卫生、消毒产品、血液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和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和执法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党政办、综合监督一科、综合监督二科、综合监督三科、综合监督四科、综合监督五科。

(三)人员构成

单位批复编制12人,实际用编6人,正办理调入手续3人,借用人员5人,临时聘请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收入总预算为30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1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00万元。预算收入增加是因为2022年预算的非税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支出预算30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15万元。支出预算增加,是因为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15万元,其中109.1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09.15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无政府采购预算,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均为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初资产合计23.11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为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3.1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98.04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万元。

(九)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预算1.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各乡镇卫生院及省、市相关部门检查,主要是开展双随机、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第三部分 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1. 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未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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