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科室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妇幼保健院(又名“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15年5月在原随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转型成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38人,主要职能为围绕育龄妇女生命周期开展以婚前、孕前、孕产期和儿童保健为切入点的健康服务。
二、科室设置及人员构成
医院现设有妇科、儿科、产科、不孕不育科、婚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心、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避孕药具科、妇幼卫生项目办等相关职能科室。单位编制人数38人,2021年末实有人数85人,其中:财政补助人员18人,经费自理人员67人。
第二部分 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18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83.3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18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08 万元,公用经费18.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183.36万元,支出预算183.3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3年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796.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143.59万元;固定资产经计提折旧后净值为9653.10万元,无形资产摊销后净值为0万元。
(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金额合计1.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0.89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89万元。
第三部分 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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