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高城镇中心学校2023年预算财政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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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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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随县高城镇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初中教育、普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三)负责全镇公办学校教职员工机构编制、工资、人事管理及本镇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办学校教职员工计生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与教育工委做好全镇中学、小学、中心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考察推免工作,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四)参与编制县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统筹管理安排本镇中小学、幼儿园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负责学校收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指导、监督全镇学校条件装备、基建工作。

(五)主管全镇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六)负责制定全镇中学、小学、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镇各类教育考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镇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十)负责全镇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受理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审核、报备等工作;指导全镇社会力量办学并对全镇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评估;承担市社会力量办学促进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镇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城中心学校预算单位包括高城镇中心学校、高城镇高城寺小学、高城镇七姑小学、中心幼儿园、卸甲幼儿园、宝贝幼儿园等,共6所学校,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截至2022年12月(预算编制时间),我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68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94人,离退休人员73人。遗属17人。

四、2023年收支预算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单位预算收入112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4.9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15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单位预算支出1124.91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

基本支出1274.91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1143.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1.38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按支出功能分类股目:

2050201   学前   270万元;

2050202   中小学 1004.91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

工资福利支出1143.5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3.3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万元;

2021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3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比2022年预算增加43.8683万元,上浮4.9%。增加原因为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预算单位调标工资增加。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高城镇中心学校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千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上年下降,高城镇中心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1.38万元,使用采购131.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教学设备购置及校舍建设维修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0日,我单位资产总价值882.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636.7万元,专用设备6.4万元,通用设备32.2万元,家具用具12.3万。

(五)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度,随县高城镇中心学校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127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91万元。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评价:中小学金额:1004.91万元,管理及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加快学校建设,改扩建工程,缩小农村薄弱学校与城区学校之间基本办学条件的差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达到改善和提高全镇中小学办学条件,确保减少大班额,控制辍学率提高办学质量成效,获得人民满意的教育收益。

幼儿园绩效评价:学前金额270万元,完成管理中心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目标,达到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成效,获得人民满意的教育收益。

系统专项绩效评价:金额38万元,完成足额保障生均公用经费,改善办学条件,通过“奖、助、贷、免、补”等多种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教师待遇工作目标,达到提高办学质量成效,获得人民满意的教育收益。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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