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特殊教育学校部门2023年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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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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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县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编制情况

二、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支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随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政务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项目支出表

四、名词解释

一、随县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随县特殊教育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对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康复训练、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教育等。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

(二)部门预算构成

随县特殊教育学校是独立法人单位,预算包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安保经费。

(三)人员编制情况

随县特殊教育学校有事业编制10名,现实有在编财政预算人员8人,另有1名退休人员。

二、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支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随县特殊教育学校收支总预算为21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36万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153.49万元增加了58.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新安置随县博爱特校学生34名,送教学生增多,公用经费增加51.6万元。另进编1人,退休1人,增加人员经费1.1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21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3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县特殊教育学校收支总预算为21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36万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153.49万元增加了58.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新安置随县博爱特校学生34名,送教学生增多,公用经费增加51.6万元。另进编1人,退休1人,增加人员经费1.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36万元,其中106.76万元用于教师工资发放,105.6万元用于日常运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随县特殊教育学校收支总预算为21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36万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153.49万元增加了58.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新安置随县博爱特校学生34名,送教学生增多,公用经费增加51.6万元。另进编1人,退休1人,增加人员经费1.16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校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为2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我校固定资产总额299.13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89.79万元,通用设备43.88万元,专用设备19.57万元,桌椅等装具42.71万元,图书3.1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我校项目投入无,126名学生公用经费105.6万(含送教上门76名),人员经费106.76万,均已严格按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服务于相关项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2023年我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000元。主要是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预算列入。

随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政务公开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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