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预算管理、组织协调收入、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财经政策执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管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1.随县唐县镇财政所隶属于随县财政局,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2.人员构成:随县唐县镇财政所实有在职人数8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唐县财政所收入预算总额100.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91.65万元增加9.15万元,增幅1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对2023年预算项目进行预算编报;二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调整,整体预算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唐县财政所支出预算总额100.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84.75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91.65万元增加9.15万元,增幅1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对2023年预算项目进行预算编报;二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调整,整体预算资金增加。
2023年唐县财政所支出预算总额100.8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基本支出100.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91.65万元增加9.15万元,增幅1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对2023年预算项目进行预算编报;二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调整,整体预算资金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唐县财政所支出预算总额100.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84.75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91.65万元增加9.15万元,增幅1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对2023年预算项目进行预算编报;二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调整,整体预算资金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唐县财政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唐县财政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唐县财政所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资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唐县财政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初,唐县财政所固定资产原值119.53万元,都在按正常流程进行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县唐县镇财政所“三公”经费年初经费拨款(补助)预算安排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法规、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促进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023年唐县财政所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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