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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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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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2023单位预算

目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二、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四、名词解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全县电子政务工作发展战略研究、总体规划拟定工作。组织进行全县公共信息资源库建设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整合、共享、开发和利用。

(二)主持全县跨部门和重大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审查论证、监督、验收县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和购买的软件及设备。

(三)负责县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及其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推动、指导县直各单位利用县电子政务外网及其平台开展电子政务。

(四)负责统一建设和维护全县共性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

(五)负责相关政务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全县统一的信息和网络安全系统,定期开展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安全检查;负责协调维护国家政务信息安全和国家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六)负责对各部门、各乡镇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七)负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八)协助办理县长信箱有关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管理和维护。

(十)负责县本级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负责县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十一)负责县本级电子监察及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和技术维护。

(十二)负责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随县信息。

十三)办理县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随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为政府办二级单位,共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2人。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随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实行综合预算。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1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3万元,其他往来收入0万元。本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1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4.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2.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3万元,其他往来收入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4.19万元降幅20%,减少原因为事业单位奖励性工资改革,财政还未下达部分经费

3、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3元,其中:人员经费14.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2万元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无政府采购执行收支

5、“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随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尚无法确定,暂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

6、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三、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3年收入总表

3、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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