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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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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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随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5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39万元,预计罚没收入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预算支出51.3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5.39元,预计罚没支出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随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预算支出51.3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随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45.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99万元,津补贴11万元,五项奖3.6万元,第十三个月工资1万元,养老保险4.23万元,医疗保险2.48万元,住房公积金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预计罚没收入支出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无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无项目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0万元。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预算表9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内设机构

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监督科和业务指导科。

(三)人员构成

机关:参公编制人数4名,工勤编1名,实有参公编制人数3名,工勤编制0名。

二、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随县实际依法组织拟定招标投标规范文件和管理办法。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招标投标活动,协调处理在招标投标活动出现的争议和矛盾。

  3、负责全县招投标市场的综合监督与管理,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招投标执法专项检查,查处招投标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

  4、负责全县招投标业务的综合分析和统计,对招投标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全县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5、负责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县统一的招投标平台建设,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行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6、负责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作的综合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并对招投标活动是否进入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

  7、加强对进入本县从事招投标业务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负责依法组建并指导招投标协会开展工作,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51.39一般公共服务51.3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39公共安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教育


科学技术
单位往来收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


社会保障和就业


医疗卫生


节能环保


城乡社区事务


农林水事务


交通运输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51.39本年支出合计 51.39
上年结余(转)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51.39支出总计51.39
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收      入 
项目 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51.3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3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单位往来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51.39
上年结余(转)


收入总计51.39
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  计其中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上缴上
    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合计51.3945.39
6.00


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1.3945.39
6.00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51.39一般公共服务51.3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39公共安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教育


科学技术


文化体育与传媒


社会保障和就业


医疗卫生


节能环保


城乡社区事务


农林水事务


交通运输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本年支出合计 51.39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51.39支出总计51.39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  计其中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合计45.390045.3900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90045.39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5.390045.3900
2010301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5.390045.39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填报单位: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预算数其中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合计45.39043.4401.950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9043.4401.95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5.39043.4401.950
2010301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5.39043.4401.95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填报单位: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数其中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合计45.39043.4401.950
301工资福利支出43.44043.440
30101    基本工资17.99017.990
30101      基本工资17.99017.990
30102    津贴补贴11.00011.000
30102      津贴补贴11.00011.000
30103    奖金4.6004.600
3010301      奖金(五项奖)3.6003.600
3010302      第十三月工资1.0001.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304.23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304.23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802.48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802.480
30113    住房公积金3.1403.140
30113      住房公积金3.1403.140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50
1.950
30201    办公费0.850
0.850
30201      办公费0.850
0.850
30205    水电费0.250
0.250
30205      水电费0.250
0.250
30207    邮电费0.050
0.050
30207      邮电费0.050
0.050
30211    差旅费0.400
0.400
30211      差旅费0.400
0.400
30217    公务接待费0.200
0.200
30217      公务接待费0.200
0.200
30228    工会经费0.100
0.100
30228      工会经费0.100
0.1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0
0.1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0
0.100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  计其中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填报单位: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单位:万元
项目预算数
合计0.20
公务接待费0.20

第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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