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随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1-02-02
  • 【字体:    


目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能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情况

四、专业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县党政群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随文[2009]45号)精神,设置中共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随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纪检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审理室)。县纪委、监委下设8个派出纪检组,即“中共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纪检组”。2011年设立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随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现实有在职行政人员43人,事业人员21人,“以钱养事”5人。

二、部门主要职能

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场)、开发区、风景区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的组织关系在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负责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委机关及直属二级单位实行综合预算。

委系统:2021年度委系统预算收入1513.78万元(含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3.78万元。2021年度委系统支出预算1513.78万元。

委机关:2021年度委机关预算收入131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9.32万元。2021年度委机关支出预算1319.32万元。

2、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度委系统预算收入1513.78万元,较上年增加35.4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专项工作任务增加,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2021年度县纪委监委系统汇总支出预算1513.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3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1万元,项目支出640万元,主要用于党风政风监督经费、办案工作经费、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项目支出等。2021年同比2020年支出预算增加396.03万元,增加比例为35.4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专项工作任务增加,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度委机关运行费679.32万元。一是人员经费567.52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95.4万元、津补贴160.47万元、奖金73.82万元、养老保险54.59万元、医疗保险3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万元、住房公积金44.18万元;二是公用经费111.8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22.06万元、水电费6.3万元、邮电费6.71万元、差旅费19.58万元、维修(护)费2.68万元、会议费3.35万元、培训费9.1万元、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工会经费13.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万元。

4、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设备及软件集成服务,预算金额10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由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办公资产管理由专人进行固定资产实物卡片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

6、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机关预算绩效情况。根据预算管理法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达到预期使用效益。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1.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年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因公出国(境)支出。

2021年委机关“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9.23万元,减少比例为29.77%,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度减少3.53万元,减少比例为44.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7.2万元,减少比例为29.39%。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