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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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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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货主(单位或个人):

由本局立案的你(单位)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冷冻牛肚羊排)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因上述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随县市监听告字[2019]72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你单位如有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随县市监听告字[2019]72号)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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