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随县自然资规罚〔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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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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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随县厉山镇悠然生态农场非法占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随县自然资规发〔2022〕2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随县厉山镇悠然生态农场(黄明涛)

随县厉山镇红星社区六组

违法事实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随县厉山镇红星社区六组土地新建三排一层钢木混合结构房屋用于经营餐饮,并对房屋周边场地及道路进行水泥硬化。经勘测,占地总面积2458平方米,建筑面积732平方米,硬化场地1726平方米;所占地类为耕地2249平方米,林地209平方米,732平方米固定建筑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726平方米硬化场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2458平方米土地在15日以内退还给随县厉山镇红星社区居委会;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732平方米建筑物;3、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1726平方米硬化场地,恢复土地原貌;4、耕地按照每平方米18元、林地按照每平方米5元标准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41527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3月23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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