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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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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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湖北瑞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具有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随县卫消罚〔2024〕1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湖北瑞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13210902830071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曹红梅

身份证号码

429001********0865

违法事实

生产的产品不具有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行政处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6月21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随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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