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洪山镇区及双河街道清扫外包(3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月10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BHC[2020]039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随财采计[2020]337号
项目名称:洪山镇区及双河街道清扫外包(3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2万元
最高限价:552万元
采购内容:洪山镇镇区及双河街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具体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业的资质或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熟悉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并提供从事环卫作业的能力证明。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前附表要求。
5、参加本次投标项目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两个以上法人企业同为一个法定代表的,只能作为一个法人参加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节假日不接待),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提供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复印件留存)。报名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为授权委托人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提供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四、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09时30分,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厅(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新县城民主路西端南侧),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厅(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新县城民主路西端南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发布和“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suixian.gov.cn/)“专题专栏”栏目中“公共资源交易”版块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随县洪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盛超
联系电话:139****63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
联 系 人:何小奇 联系电话:0722-381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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