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服务外包(32个月)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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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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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YDCGDL02011001

(二)项目名称:随县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服务外包(32个月)项目

(三)最高限价:101.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YDCGDL02011001

(2) 项目包名称:随县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服务外包(32个月)项目。

(3)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养护面积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规格及要求”

(4) 服务期限:32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拟定为32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的营业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园林工程种植、设计、施工或绿化养护等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期内。

6.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专用设备,包括洒水车、打草机、绿篱修剪机等,以上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进行审核;

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且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劳务合同及近期三个月的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只承担本项目养护管理工作、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成立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所有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

9.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以银行凭证为准);

10.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保评审前,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其投标作废无效处理;

11. 近三年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12. 近三年投标人未被有关监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1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降级或用户投诉等不良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包括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养护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0年 12 月 2日至2020年 12 月 8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待),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原件“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汉孟路27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 2017、2018、2019 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近期至少 3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须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④拟派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三个月的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⑤“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 24 日 09 时00分 00秒,地点为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202室)(随县人民政府东侧)。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凡未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四)参加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及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且不得更换。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0年 12 月 2日起至2020年 12 月8日(北京时间)。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suixian.gov.cn/)“政务公开”的《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入口》、《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苏正波联系电话:0722-333812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汉孟路277号

联系人:齐工联系电话:130****6187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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