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烈山湖东路西侧人行道铺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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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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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随县烈山湖东路西侧人行道铺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3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号:2021-02-001002

2、项目编号:SZHR-CG-20210201

3、项目名称:随县烈山湖东路西侧人行道铺装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71万元;

6、采购需求:随县烈山湖东路西侧人行道铺装升级;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执行本合同公司拟派出的“五大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必须具有市政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提供2018、2019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2020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社保花名册和缴费发票或凭证)及依法缴税发票或凭证;

(7)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自行承诺);

(8)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资格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随州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明;携带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条件内所有原件资料和全套复印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清晰可辩,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否则不予受理)以上资料核验原件无误后,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获取磋商文件,如果资料不完整的或与原件不相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售价: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随县民主路与民生大道交叉路口东侧(随县人民政府东侧约100米),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随县民主路与民生大道交叉路口东侧(随县人民政府东侧约1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评审费,供应商名称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

3、询问和质疑: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县城市开发投资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县厉山镇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0722-3568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随州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516号

联系方式:0722-326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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