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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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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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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镇(场)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械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互联网十‘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安全、维护等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县行政复议办公室)。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县司法局行政应诉案件。指导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办理以县政府、县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县行政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县直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行政权责清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承担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对征求县司法局意见的县委党内法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承办本部门、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治调研和督察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办全县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督促全县法治督察工作。负责全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

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县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协会。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群众、农民工、特殊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开展法律援助;负责“12348”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并做好解答法律咨询工作。

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协会。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随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非监禁刑罚执行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与教育矫治工作。

(七)人事教育股。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人事教育股承担。

三、局属事业单位

县法律援助中心:拟定全县法律援助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法律援助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指派、检查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承办或组织承办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全县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

四、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张朝阳

联系电话:0722-333950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随县新县城民强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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