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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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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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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定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分配计划、项目备案或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及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办落实,建立县级扶贫开发项目库。

(四)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开展相关信息数据采集和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扶贫干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对各镇(办事处、管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督办,指导贫困村制定和落实脱贫规划。

(六)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联系协调县直单位开展行业扶贫,做好行业扶贫各项政策落实,负责组织推进“雨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落实。拟定年度脱贫评估验收和扶贫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内外协调,印章管理、文电、会务、局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综治信访、文明创建、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下沉社区、“转、保、促”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值班考勤等工作;负责文件报告、各类材料的起草、印制等工作;统筹做好巡视巡察、各级各类考核评估迎检准备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课题调查研究和政策、法规宣传;负责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综合督查及问题整改的督办落实;负责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乡村振兴巡视巡察工作的协调配合和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三)开发指导股

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产业帮扶和县级项目库建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立项、备案、审批和跟踪检查;负责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光伏扶贫收益的分配、使用监督及日常运维管理;拟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的乡村振兴干部业务培训。

(四)社会帮扶股

负责扶贫领域大数据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驻村帮扶、社会帮扶、消费帮扶、小额信贷等日常业务;乡村振兴领域工作调研、宣传;负责“雨露计划”的实施,致富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参与“一村一名大学生”和农村实用人才建设等人才振兴计划工作;负责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帮扶工作,协调市直机关驻随县定点帮扶工作;承担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信息中心

负责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和数据审核、录入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成果数据统计、监测、比对和核查工作;负责监测对象的识别、纳入、风险消除等动态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朱  晖    

联系电话:0722-3567657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随县县政府大楼一楼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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