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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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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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局按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心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县水利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公开网络。二是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纳入机关干部学习内容,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定和文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等,提高机关干部对信息工作的认识,增强干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突出重点领域,确保公开信息更新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和水利局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水利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增设“河长制”专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内容详实。按照实现“阳光政务”的要求,在水利局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包括水资源公报、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管理与公告、涉水项目行政审批、水土保持项目审批、取水许可项目审批的办事程序、服务标准、投诉渠道、违纪责任等,都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同时,局机关内部对局领导分工、领导干部廉政情况、重大决策事项和群众关心的其它事项实行了全面公开。

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准确及时。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显著提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保证在生成或更新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了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基本能做到分类准确、格式规范。

三是制度健全规范,管理民主。健全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实施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深化了干部人事管理、行政审批、财务管理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政务,事务管理公开的内容和措施,有力地堵塞了漏洞,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县水利局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县水利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县水利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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