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随县审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审计监督法定职责,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
1、机关职能
(1)主管、统筹发展、组织协调全县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县级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实施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3)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镇(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①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②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的财务收支。
③镇(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④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家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县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⑤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⑥县政府部门、镇(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⑦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5)依据《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全县审计专业培训,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政府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县审计信息系统。
(10)承担重大项目稽察、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机关:办公室(综合股、法规股)、财政社保审计股、经贸审计股(金融外资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直属二级单位:随县经济责任审计局、随县政府投资审计局、随县计算机审计信息中心。
3、办公地址:随县新县城民生大道。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00;冬季:8:30-12:00,14:30-17:30。
5、联系方式:0722-3339309
6、负责人姓名:贺丛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2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未收到上年结转和新的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有待拓宽;由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特点,可供公开的信息内容有限,公开范围不广。
下一步,我局将克服困难与不足,结合审计职能,继续提高审计公开工作效能。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尤其是审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审计成果,重点抓好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情况的相关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结合公开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步发布配套政策文件解读,不断丰富解读的形式、方式和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三是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和信息平台作用。充分利用随州电视台、随州日报等主流媒体优势,创新公开方式方法,融入微视频等新媒体形式,有效发挥平台与科技合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随县审计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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