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随县政府办公室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政策文件、机关采购等事项在随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特别是对于有些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做到了及时公开,办公室机关还涉及到一次集中的政府采购,采购总金额12.68万元。全年不存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收费等事项和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随县政府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全年通过随县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相关信息36条,公开政务信息75条。其中公告公示5条,政策文件12条,人事信息4条,分工调整4条,来信回复2条,其他信息9条。公开公示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4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7 | 7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2.68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1 | 2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1 | 2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5 | 1 | 2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
(二)改进情况
一是将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细化,重点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积极探索新媒体等方式方法进行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确保人民群众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想要知晓的政策和消息,真正起到便民服务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随县政府办公室基本能按照《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特殊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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