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山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县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吴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吴山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随县吴山镇光明街2号,电话:0722—4732238)。
一、工作概述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办发[2020]41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员及相关经费,及时在网站上报送公布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对照《条例》内容,我镇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不断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我镇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对我镇的各项事业活动及时上网发布。二是积极利用各级媒体、广播、手机客户端、村村响等的宣传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2020年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镇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统计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57 | 57 | 57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 101 | 101 | 10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9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76 | 0 | 28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4280万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镇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尤其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救灾物资的发放、危房改造、环境保护以及扶贫领域各项惠农政策等信息,依法依规实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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