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新街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有力地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新街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新街镇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各类信息共62条,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计6次,同时,制定公开《新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新街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真正做到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镇政府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镇指派专人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发布的信息需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我镇将及时的反映各项工作动态,做到信息有效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我镇通过政务平台及时向群众公开政务信息,力争百姓足不出户即可了解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依照相关制度,对网站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排查,确保无错误公开,保障群众利益。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 11 | 11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47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77 | 0 | 61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160.5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二是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涉及本单位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确。
改进情况:其一,我镇加强组织领导,在原有责任机制的基础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指定专人促进此项工作,并对政府公开信息目录进行完善和细化;其二,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其三,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同时,加强干部职工对于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专业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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