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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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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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各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高城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围绕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全文由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高城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和推进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本年度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45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8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6条、人事信息18条、财政信息4条、精准脱贫28条、教育信息8条、社会保障27条、社会救助3条、卫生健康110条、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3条;环境保护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我镇对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2020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同意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职。建立镇主要领导统管、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四)平台建设

按要求完成栏目信息更新,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补差补缺,对网站监测出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

加强学习,切实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相关培训会议,并主动学习借鉴其他优秀乡镇工作经验,加大对村级业务人员培训,共同提高镇村两级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素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机构设置及职能

单位名称:高城镇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孙捷

办公地址:随县高城镇东华街6号高城镇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722-462226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工作指示、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和落实。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承担草拟、审核镇委、镇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起草镇委、镇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及时处理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协调镇直各部门之间的有关工作,做好来访接待、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组织安排镇党委镇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活动,对上级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地县(市)来我镇的接待服务和其他重要接待任务的协调工作。对机关内部进行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党政办主任:梁曼曼

办公地址:高城镇政府一楼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镇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安全生产监管、统计、审计等工作。指导和引导全镇工业、商业、服务业的发展与壮大工作,负责工业统计、分析、预测,提出对策和措施,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企业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指导企业抓好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抓好工业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协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物价管理、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以及劳动、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

经济发展办主任:张鹏

办公地址:高城镇政府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负责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社会救助、老龄事业、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政策的宣传咨询服务,负责做好统战、移民、拥军优属、灾情统计、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农村低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界线勘定、人口统计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主任:何成臣

办公地点:高城镇便民服务大厅

政法办

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研判预警,协调相关部门研究防范措施和化解办法,协调处置各类较大矛盾纠纷。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对重点人群、行业、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抓好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网络。

政法办主任:贺铁凡

办公地址:高城镇便民服务大厅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45

45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47

0

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178

0

2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7150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高城镇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三、

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高城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

(二)改进措施

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强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制度,做好责任分工,落实督促、检查、考评等各项工作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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