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充分利用随县政府网站、随县发布等平台进行招商宣传,不断加强与各主流媒体合作,增强公开实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信息公开体系,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群众关注热点,将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机关信息
(1)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随县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县情况拟订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2.研究提出全县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分析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参与全县对外开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投资信息的收集、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网络招商的平台作用。
4.根据授权,承办我县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国家、省政府、市政府举办的经济合作活动。
5.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论证机制体制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论证、推介洽谈和重要客商的接洽工作;负责县级招商顾问、招商大使及异地商会的联络及服务工作。
6.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建立完善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引进督办和服务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年度责任目标,并做好督办和组织考核;指导各镇、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县直招商分局、产业招商专班和驻点招商联络工作。
8.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指导服务;参与协调解决全县外来投资企业所反映各类问题和投诉。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办公室、投资促进股、招商服务股、对外联络股。
(3)办公地址:随县新政府大楼2楼。
(4)联系方式:0722-3338018
(5)负责人姓名:张涛
(二)招商专班信息
(1)香菇产业招商专班
组长:何志刚
成员:肖诗忠、殷振
(2)文化旅游产业招商专班
组长:杨剑钧
成员:吴忠、徐文军、宋承稳
(3)第一招商专班
组长:张丽萍
成员:郑文革、陈晓波
(4)第二招商专班
组长:胡学刚
成员:杨闳心、刘升
(三)招商引资信息
(1)任务完成情况:1-12月份,全县在建各类项目137个,协议资金258.2亿元,实际到位资金96.6亿元,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96.6%。
(2)新签约项目情况:全县新引进项目59个,协议资金85.2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7.5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1个,5000万以上亿元以下项目26个,5000万以下项目12个。
(3)往年签约今年新开工项目情况:2020年以前签约今年新开工项目18个,协议资金23.9亿元,到位内联资金11.9亿,其中亿元以上项目6个,5000万以上亿元以下7个,5000万以下5个。
(4)续建项目情况:全县续建项目60个,协议资金149.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7.1亿元。其中5亿以上项目12个,1亿至5亿项目26个,5000万以上亿元以下18个,5000万以下4个。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针对主动公开事项数据进行了清理,招商服务中心全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上年结转和新的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大、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针对问题,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3、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4、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中心共收到政协提案1件,为县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34号提案,我中心为会办单位。收到提案后,我中心迅速反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部署交办,并按时将会办意见反馈给主办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实现见面率、函告率、办结率、满意率、公开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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