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
随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服务理念,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及各镇(场)、管委会民政办积极配合”的机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办事程序,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以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2. 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发布信息73条,主要是工作动态,发布在“随县发布”公众号46条、随县人民政府网4条、随州市民政局网站12条、《编钟之声》2条、《民风》1条、《随州日报》3条、随州论坛4条、荆楚网1条。发布倡议书1条、公示公告(通知)10条,主要是社会组织登记、社会组织检查、婚姻登记办理、困难群众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等,即发布在随县人民政府网11条。
3. 政务信息管理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力争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4. 公开机构职能信息
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县办文﹝2019﹞23号)精神,随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村级以上行政区域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1)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随县民政局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4)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②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随县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治理、民政信息管理等工作;承办相关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民政调研活动;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政工和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党务和离退休干部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3)社会组织管理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对外使用“随县社会组织管理局”名称)。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4)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县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承办县内行政区域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等审核、报批事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名文化传承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5)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服务、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6)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股。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各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彭涛
联系电话:0722-3339135,传真:0722-333913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随县新县城民主路。邮政编码:431500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4 | 14 | 14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8 | -3 | 1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1 | 0 | 41201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7 | -6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但与上级主管部门、群众需求相比,尚有不足。下一步,我局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从内部管理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审批,保证及时公开,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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