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随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全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不断加强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及职责,办公室为具体负责部门,各相关责任股室(单位)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感,保证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2.健全公开机制
印发《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关于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长、相关责任股室以及公开流程等进行规范。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严把关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3.加大公开力度
2020年,我局通过中国财经报、人民网、湖北日报、随州日报、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随县发布及随县财政公众号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77条。其中:通过中国财经报、财政部、财政厅网站报公开政府信息17条,与随州日报合作开设“财政新声”半月刊专栏,2020年共发布23条,及时公布全县财政部门财政要闻、财政收支情况进展、政策速递、最美随县财政人事迹等信息。通过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随县发布公众号发布信息63条,随县财政公众号174条,它们包括财政工作动态、机关党建、文明宣传财政收支统计数据信息、重点工作计划、权责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信息、财政业务公告、政策解读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19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1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31 | 15.15亿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完善以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以随州日报财政新声专栏、随州市文明网、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县发布公众号等平台为辅助的公开体系,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随州日报》、随县政府门户网站、随县财政公众号等形式予以公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指导规范,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