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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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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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县公安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随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做强“雷火2022”打击整治“前场”、做精“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中场”,做实“找堵防”专项行动“后场”,做优法治、强基、科技、改革、队伍“五大支撑”,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促发展,为争创中部百强县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2022年以来,随县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警务效能、服务保障民生、展示公安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立足工作实际,以公开公正为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官方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工具,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时发布警务信息,公布财政预决算,收集掌握社情民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盯落实、指挥中心牵头办、业务警种具体办、纪检督察保支撑”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是严格制度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明确分管局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信息发布审核、警种负责人和经办人双人负责的信息发布职责体系,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三是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全面公开本单位的职权职责、机构设置,对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予以重点公开,切实满足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督导下,全面夯实政务网站“主阵地”,建立政务公开审查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监测,采用工作提示、提醒方式,督促警种、部门“全目录、全流程”排查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规范。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情况。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将政务公开融入监管全流程,做到“决策有解读、执行有动态、管理有标准、服务有指引、结果可查询”。积极参加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培训,对照“第三方及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及时查漏补缺,确保通过上级考核验收。进一步畅通政民互通渠道,拉近警民距离,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大力整治侵害企业利益效能、审批服务推诿扯皮、“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力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随县公安局处理行政许可10728件(含机动车和驾驶证类9506件、户政类557件、出入境类154件、其他许可类511件)。全年办理行政案件中,行政处罚(含行政拘留、罚款、警告)895人次,行政强制(含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矫正)27人次。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户政类、出入境类、机动车和驾驶证类)263.4551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5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3.45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随县人民政府收到涉及随县公安局行政复议案件2件,结果维持2件。复议后起诉1件,人民法院驳回,结果维持1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上有所改进,在政策类信息公开的还较少。下一年度,我局讲以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加需公开的信息的种类;二是增设信息公开的途径;三是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随县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件4件、会办件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办件2件、会办件4件)。目前,会办件已按要求答复至主办单位,主办的6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按期办结,办理工作的见面率、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均为100%。经信息公开审核,在随县人民政府网全文公开我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件4件。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把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和平台,2022年,随县公安局通过随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48条(个)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公开事项。我局按时按要求在湖北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了我局2021决算、2022预算数据。

随县公安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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