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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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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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指南(参考)》要求,我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公布具体工作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随县统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全年共发布34条。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这项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信息员。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每月保质保量发布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34篇,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为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全社会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及时发现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监督职责,我局在年初时公开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我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以指定提供方式予以答复,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答复率达到100%,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在进行上报公开信息前,经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报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上传,确保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同时,为工作人员配备了专用笔记本电脑来满足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单位对政务公开进行理论学习,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的培养教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没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行政处罚案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收到1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规定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依然薄弱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政务信息质量,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本局工作人员了解政务公开的重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县统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建议提案需要办理,没有重大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职能。我局将深入贯彻学习《条例》精神,强化对《条例》的培训和学习,积极落实全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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