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随县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就完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度作出全面部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保证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日常维护、数据报送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编制《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做了详细规定,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完备。今年公民向我局提出依申请公开数为3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本年度无此项收费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公开审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保密性、合法性、真实性三个方面重点进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优化调整网站栏目,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水利相关信息,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为水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对未能及时公开的信息,提醒相关股室提供信息,经审核后及时上传,进一步落实群众对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等民生重点水利工作信息的了解,确保水利领域每一项指标按时保质公开。同时,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对社会评价不高的栏目要求有关股室立行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3年未制定、修订、废止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度办结行政许可81件,行政处罚3件,行政强制3件,共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833.7023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7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共收到3条依申请公开的请求。目前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共有两起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政策信息解读发布不够及时、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大力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关注民生信息、热点信息,及时发布水利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力度和时效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权威、及时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共交办人大建议10件,办结10件;政协提案3件,办结3件,相关答复意见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完毕。
3.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度,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内涵,以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信息1条、公益事业建设信息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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