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1.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组织机构情况;
2.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
3.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
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5.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财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本机关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随县财政局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受理;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予以提交;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室是随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开展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财政局(随县利民路与炎帝大道交会处);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办公时间调整以县政府统一安排为准);
联系电话:0722-3339595;
传真号码:0722-3339576;
电子邮箱地址:sxczj3339595@163.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随县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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