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1-1895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随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随县政办函〔2021〕4号
效力状态
失效
发布日期
2021-04-11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香菇现代化种植基地建设奖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随县香菇现代化种植基地建设奖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6日


随县香菇现代化种植基地建设奖补方案

为加快推进随县国家现代农业(香菇)产业园建设,进一步提升随县香菇现代化种植和加工水平,推动我县香菇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随县国家现代农业(香菇)产业园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接和积极融入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政府奖补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培育壮大香菇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随县香菇集群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促进随县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奖补内容及标准

(一)制棒基地。对新建工厂化集中制棒生产线(配备自动化的搅拌、制棒、灭菌、接种设备和不低于20亩的养菌大棚),且日制棒能力达2万棒以上的企业或合作社,按建设成本的30%标准进行奖补(建设成本以审计核查结果为准)。奖补资金在当年累计制棒达200万棒时一次性补贴给企业或合作社。

(二)种植大棚。鼓励相对集中连片新建标准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模式)、智能化(温度、湿度、光照、通风自动调节)香菇种植大棚,对新建或改扩建大棚平面面积达1万㎡以上的企业或合作社,按建设成本的30%标准予以奖补(建设成本以审计核查结果为准)。

(三)储藏冷库。对新建200m3-500m3组装式冷藏库,每座补助5万元;新建500m3-1000m3组装式冷藏库,每座补助10万元;新建1000m3以上组装式冷藏库,每座补助20万元。

(四)冷藏运输车。对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集中制棒生产线或智能化大棚的企业或合作社,新购置冷藏车用于香菇运输的,按购置发票金额的30%予以补贴。

上述项目单项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

三、奖补条件及申报流程

(一)根据我县国家现代农业(香菇)产业园规划和香菇种植现状,重点对“一芯两带”(香菇产业园和随南、随北种植示范带)规划区进行奖补。

(二)对所有的奖补项目实行报备制,申请奖补资金的企业或合作社需提供书面申请(附项目规划图、平面效果图和施工图),报所在镇政府初审,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复审,最后由县国家现代农业(香菇)产业园管委会批准。未批先建的项目不予奖补。

(三)项目建成后,达到验收条件的,企业或合作社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所在镇政府初审后,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经县国家现代农业(香菇)产业园管委会审批后,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四)该方案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不重复奖补;同一项目已享受上级其他补贴的不再享受本方案奖补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主动参与香菇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资金奖补政策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香菇产业规模化、工厂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水平。

(二)加强服务指导。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及时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协调解决奖补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加强资金监管。要加强对资金的申报、审核、验收及拨付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挤占、侵吞、挪用奖补资金。如发现有虚报瞒报、套取奖补资金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收回奖补资金,并从严查处。

五、此方案由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商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解释,实施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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