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截至2025年7月31日所有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制发的以及冠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宣布继续有效19件、失效3件、废止2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因有效期届满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但需要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实施单位应在本文印发之日起60日内按程序重新拟文报批。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9件)
2.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随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的通知 | 随县政办函〔2021〕1号 |
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1〕13号 |
3 | 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县城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 随县政发〔2022〕17号 |
4 |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2〕21号 |
5 |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3〕5号 |
6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3〕12号 |
7 | 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随州淮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 随县政发〔2023〕3号 |
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3〕13号 |
9 |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土地收购储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3〕14号 |
10 | 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域火葬的通知 | 随县政发〔2023〕10号 |
11 |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4〕1号 |
1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砂石管理办法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4〕7号 |
13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香菇供应链平台建设运营若干措施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4〕11号 |
14 | 随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规划区自建房安全隐患分类整治的指导意见 | 随县政发〔2024〕6号 |
15 |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休闲度假区民宿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4〕12号 |
16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随县中心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5〕2号 |
1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5〕8号 |
18 |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县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5〕9号 |
19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县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 随县政办发〔2025〕10号 |
附件2: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文号 |
1 |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升县城首位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已超过有效期 | 随县政发〔2022〕2号 |
2 | 随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外来务工人员在随县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已超过有效期 | 随县政发〔2022〕18号 |
3 | 随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 | 已超过有效期 | 随县政发〔2024〕5号 |
附件3:
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文号 |
1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县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 新文件替代 | 随县政办发〔2022〕15号 |
2 |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县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 新文件替代 | 随县政办发〔202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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