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党委,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要求,特制订《随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随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随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提出随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1、坚持推进行政审批“跑一次、零见面”,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2、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极力支持企业依法规范有序复工复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3、加强市场秩序整顿和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有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4、加强民政领域有关制度建设,持续提升民政领域有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5、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加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6、推进环境监督体制改革,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审计局)
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8、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9、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1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常态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1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成省政府的检查验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12、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定期上报制度,每半年随机抽选一份案卷进行评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13、支持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14、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每年组织法治培训(讲座)不少于1次,加强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公职人员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体制不健全和能力不强、保障不优等问题。(责任单位: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15、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与法治督察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1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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