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0-9088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随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随县政办发〔2020〕2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0-14
编辑
审核
张紫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助推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打造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环境,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公开实效,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在试点成果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到2023年,建成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高标准制订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镇(场、景区、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领域、户籍管理领域、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财政预决算领域、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下载),结合本级政府及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股室。

(二)高标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责任明确、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要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开展。

(三) 全方位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积极推行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新媒体等新模式新平台,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

(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面优化随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要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要综合利用惠民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政府热线等多种渠道,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县政务服务中心、镇场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室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座谈会参加人员及范围、实地走访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要通过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或政务新媒体等公开。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 “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依托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线服务功能,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要及时传递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要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机制,及时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渠道,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八)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延伸。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要完善县镇村三级政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确保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公开内容一致。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总结借鉴疫情防控信息公开、解读、传播做法,通过村 (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各镇(场、景区、开发区)要积极探索在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以村(社区)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镇(场、景区、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具体负责工作推进。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对所负责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落实工作进行业务督促指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制定网站栏目设置和内容保障要求。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分工表及时、准确的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

(四)加强监督评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分值比重。加强执行落实,及时总结经验,抓好问题整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监督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分工表

2020年9月9日


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分工表

序号

试点领域

责任单位

1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县发改局

2

义务教育领域

县教育局

3

户籍管理领域

县公安局

4

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

县民政局

5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县司法局

6

财政预决算领域

县财政局

7

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

县人社局

8

城乡规划领、征地补偿领域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9

环境保护领域

生态环境分局

1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

县住建局

11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县城管局

12

涉农补贴领域

县农业农村局

13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县文旅游局

14

医疗卫生领域

县卫健局

15

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

县应急管理局

16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县市场监管局

17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

扶贫领域

县扶贫办

19

税收管理领域

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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