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1-016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中共高城镇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2020〕2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1-30
编辑
审核
张小茜
中共高城镇委办公室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城镇关于落实“六建”通用工作制度的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单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高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工作中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机制。为确保我镇将中央关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高城镇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任务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对我镇重点场所和农村地区持续强力整治,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深入夯实基层组织,严格执行村“两委”换届相关制度,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
    2.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不断完善群众举报奖励机制,提高线索核查办理质效。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大力宣传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等办法,进一步激发群众热情。创新线索举报途径,鼓励群众通过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对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举报,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

3.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明确政策法律界限,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确保扫黑除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纪法协同,严肃查处部门公职人员和村干部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4.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党委政府定期组织扫黑除恶专题研判会,对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督导交办的每一件问题线索统一实行党政联席会讨论制度。根据线索的类别实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对办案进展缓慢导致事态进一步严重的同志进行定期通报。
    5.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健全激励与惩戒并重的责任体系,助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开展年度考评,将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考评体系重要考核内容对各村(居)委会、各镇直单位进行年终考核。倾听群众意见。运用线上问卷、回访举报人、走访受害人及受益人、第三方测评等方式,了解群众对扫黑除恶的新评价和新需要。
    6.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行。持续加强对扫黑除恶专班成员的法律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高城镇具备一支有战斗力的专业队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把扫黑除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将其作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中共高城镇委员会办公室

高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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